台海网(微博)9月5日讯 (通讯员 沈冰川 肖燕娥 记者 沈华铃)负案在身还持刀将人砍成轻伤,之后又畏罪潜逃两年。近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张某灿。
诏安县秀篆镇人张某灿虽然年仅29岁,但已有前科。2009年,张某灿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期间的他不思悔改,2011年2月17日凌晨零点,他在路过村里一条狭窄的过道时与同村村民张某军发生身体碰撞并吵架,双方互有推搡,后被村民拉开。半个小时后张某灿依然忿忿不平,就开车在村里四处寻找张某军一决高低。最后他在村里的三叉路口发现了张某军。于是张某灿就从驾驶室座位下面拿了一把刀,冲过去向张某军头部砍了两刀。后经鉴定为轻伤。
事发之后,张某灿畏罪潜逃,直到今年7月16日才在广州被抓获。归案后的张某灿对受害人不闻不问,对受害人提出的10万元赔偿要求一口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