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7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林惠铭) 自5月20日起,漳州电动车实行登记挂牌至昨日,芗城区12315连续接到多起投诉,皆是关于电动车挂牌所遭遇的各种尴尬。为此,芗城区12315借助导报,公布相关案例,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一:经营者有变执照没变
2009年,市民蔡先生购买一辆电动车。近日,蔡先生去市区某电动车行补开发票时,对方告知其经营者已更换。
蔡先生查看了该车行营业执照,发现执照并没有变更。最终,在12315协调下,经营者同意,免费开具发票给蔡先生。
提醒: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案例二:车身上没有车架号码
日前,市民吴先生为其电动车挂牌时发现,车身竟然没有车架号码,合格证上也没有车架号码。
经调解,经营者免费为吴先生的电动车在车身和合格证上补打印上车架号码,不影响其挂牌。
提醒: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因此,电动车经销商应该向消费者无偿提供符合挂牌要求的合格证,不得收费或以其它名目变相收费。
案例三:合格证数据与车身不符
市民严女士近日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合格证上的车架号与车身车架号不符。经营者提出,要收取50元的费用,才肯给予更换合格证。芗城区12315调解后,经营者同意免费将合格证送厂家更换新的合格证。
提醒:消费者在原店购买的电动车,补开发票,店家不能再变相加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