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5月3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黄智绵 苏少鹏)自家一只老母鸡丢了,怀疑邻居是偷鸡贼,冲突中将邻居踢成轻伤。5月27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一年。
龙海市港尾镇汤头村村民丁某与江某惠系邻居。2012年4月8日上午,丁某发现家中一只老母鸡不见了,怀疑被江某惠偷去,于是在吃午饭时,端起饭碗到江某惠家门口边吃边大骂。江某惠丈夫出门规劝,但丁某不听。呆在家里的江某惠忍无可忍,就跑出来跟丁某大吵,并扭打在一块。在厮打过程中,丁某用脚猛踢江某惠右腿膝盖处,致其右膝内侧韧带损伤、外侧半月板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