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纠纷产生银行承担举证责任
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晓明认为,银行与储户之间形成合同关系,银行提供给储户银行卡,作为办理存取款等各类业务的电子凭证。银行在发卡时,应当保障安全。如果银行无法举证,证明其设备不存在技术问题,保障银行卡不被复制,那么就应当承担责任。这不能要求作为非金融专业的广大储户来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储户存在故意或过失,将密码告诉第三方,或交给第三方使用过,储户应当承担保管和使用不当的责任。
卡被异地盗刷如何保全证据
叶庆瑞律师认为,如储户资金被异地盗取,储户可用自己的卡,在自己所在地进行一笔取款交易,数额大小均可。这可以证实资金被盗时,储户和卡均在本地,以此保全证据。
主播有话
在银行这种庞大的专业机构面前,储户个人的力量显得十分渺小。卡被盗刷,如果要求储户举证,证明银行存在安全漏洞,显然面临技术门槛,十分有难度。因此,如律师所说,举证责任应由银行承担。银行有责任保护储户的财产安全。这体现的,是法律的公正性。(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深圳 曾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