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何智强)漳州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取消了现行每趟次2元的燃油附加费,而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启动点也提高了,从5.10元/升跃至9.32元/升!这意味着,今后,当油价涨至9.32元/升,市区出租车才启动加收燃油附加费。
近日,由漳州市物价局、漳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订的《漳州市区出租汽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正式实施。
方案规定,以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时93#(Ⅱ)汽油价格7.38元/升作为基数价格,扣减国家财政补贴后,油价比基数价格每上升0.90元/升,对乘客加收每趟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油价回落时,作同步反向调整,直至取消燃油附加费。当加收燃油附加费达到3元时,重新调整运价。
而依据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2012年市区出租汽车财政补贴数据和出租汽车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提供的公里耗油量指标测算:2012年应扣减每升油价国家财政补贴金额为1.04元。这意味着,漳州市区燃油附加费的第一个启动点为:7.38+1.04+0.90=9.32元/升,即油价上升至9.32元/升,将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方案规定,油运价格联动启动点设置实行每年一公布。由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提供上年度财政补贴金额和出租汽车运营数据,市物价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测算后,明确该年度燃油附加费具体启动油价,向社会公布。
昨日,漳州市物价局和漳州市交通局还联合下发《关于市区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启动点的通知》。今年,漳州市区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启动点有3个,分别为9.32元/升、10.22元/升、11.12元/升。当油价涨至9.32元/升时,每趟次将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当油价涨至10.22元/升时,每趟次将加收2元燃油附加费,当油价涨至11.12元/升时,每趟次将加收3元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