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蔡晶晶 通讯员 陈燕贵 卢阿玉)还没拿到资格证,就把挖掘机开上路,操作不当撞死无辜路人。经漳州市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近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查,2011年11月,张某受雇于一工程队,在工地上帮忙作业。2012年3月12日,张某无证开着挖掘机沿漳浦县沙西镇河乾村村道行驶,到了沙西镇两村三岔路口时,张某开往杜浔镇方向,没有注意前方路面的情况,车辆刮倒并碾压到站在路边的行人李某,致其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