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郭钦转 通讯员 邹顺平 洪宝花)伙同他人商议盗割电缆线,虽然最终没有参与实施盗窃,但刘某文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日前,华安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
去年3月2日上午,刘某文与何某文、何某进、何某添(去年8月份均已被判刑)驾驶一辆小车从厦门往龙岩漳平市行驶。途经华安县湖林乡时,发现路边的电信电缆线,4人商定等从漳平市返回厦门时再盗割此处电缆线。
当日下午,刘某文独自乘车离开漳平。其他3人在次日凌晨前往事先商议地点盗割150米电缆线,但运往厦门后被抓获。去年10月,潜逃半年多的刘某文也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