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许才发提问:配租机制能否真正建立,关系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管工作的实效。请问目前漳州保障性住房的配租机制实施情况如何?如何严查出租转借等违规行为?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答:这项工作漳州市政府十分重视,今年上半年,我们对骗租骗售的8名党政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市通报,房源全部收回。今年4月,漳州市纪委监察局和漳州市住建局联合开展自查自纠,对近三年的配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共检查6079套,初步发现有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
对出租转借情况,首先加强对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管理;其次是加大自查自纠,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第三加大查处力度,有发现出租转借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漳州不存在“挖坑待建”现象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许伟平提问:政府有关部门如何确保保障房建设任务完成?是否存在“挖坑待建”现象,是否存在改变规划?在加快保障房竣工交付使用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答:完成任务方面,首先建立目标管理机制,漳州市政府每年对省政府下发的保障性住房的任务都下发文件,将任务分解到各个县市区,落实到责任人单位,并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还要签订责任书,进行考核。其次执行专项督查制度,由漳州市政府督查室、效能办等部门形成专项督查组,在各个县进行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第三,建立约谈制度,及时推动保障房建设。
应该讲,漳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部都是实实在在进行的,不存在挖坑待建现象。今年对项目除了签订责任书还把清单列上来,还落实到土地,对征地项目进行检查。
也不存在改变设计的现象。漳州市每年在省政府下达任务的基础上都自加压力,增加任务,每年都圆满完成。比如今年省政府下达任务14500套,漳州市政府按照16000套的任务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