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杨建山 杨伟清)打工仔周某赚钱不多却挥霍无度,囊中羞涩之时竟将黑手伸向一同出外打拼的堂姐。昨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周某华与被告人周某是堂姐弟,两人一同从老家贵州省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一家工厂打工,并租住在同一楼层。5月26日晚上,周某华发现存放在宿舍衣柜里的工资4100元不翼而飞,而宿舍没有被翻动过,她认为应该是堂弟周某作的案,并经周某允许查看了周某银行卡内的余额,发现一向挥霍无度的周某银行卡内还有3500多元,而周某不承认偷堂姐钱,辩解该钱是其他人存的。
无奈之下周某华只能报警,派出所办案人员从银行监控查到该钱是周某自己存的,周某的谎言最终暴露了自己。他承认在5月25日上午,乘堂姐上班之机窜到堂姐的住处,用偷配的钥匙开门入室,盗走堂姐周某华放于衣柜内的现金4100元。案发后,周某积极退赃,并取得堂姐的谅解,法院遂从轻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