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3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见习记者 蔡晶晶 通讯员 陈燕辉)在“国际残疾人日”来临之际,龙文区残联向该区14名在定点公办、民办康复机构做康复治疗的残疾儿童发放康复训练补助金,每人2400元,共33600元。
龙文区残联提醒,根据相关文件,属于漳州市户籍、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0-7岁残疾儿童,在经省、市残联认定的定点公办、民办康复机构接受半年以上康复训练,并与康复机构签订协议的残疾儿童可接受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符合条件的儿童的监护人可向其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补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