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见习记者 蔡晶晶 记者 沈华铃 通讯员 杨炳坤 黄梅君)一个有着价值30多万工厂的老总整天穿金戴银,但居然当起“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近日,漳浦县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陈某娜提起公诉。
据查,陈某娜与石某民、王某达、詹某玉、罗某珍存在经济纠纷,经漳浦县法院开庭审理,判决陈某娜偿还王某达等人借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325000元。陈某娜不服,向漳州市中院起诉,漳州市中院维持一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陈某娜却以尚无执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偿还义务。但据了解,陈某娜在漳浦县有一家冷冻厂,价值33万多元人民币。
今年3月,石某民、王某达、詹某玉、罗某珍向漳浦县法院提出执行申请,陈某娜仍旧拒不履行偿还义务。于是法院将该案移送漳浦县公安局,公安局将陈某娜抓获归案时,她身上还穿戴名贵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