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4日讯 (通讯员 黄从余 姚志平 海峡导报见习记者 艳娜 记者 演卿)家中 “顶梁柱”被撞成植物人,经济突陷困境。漳州市长泰检察院知悉后,立即启动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发放5000元救助金。据悉,这是长泰县发放的首例刑事被害人救助金。
前段时间,长泰古农村民戴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与行人黄某相撞,造成黄某一级伤残,至今仍是植物人状态。黄某妻子为照顾好丈夫,只好辞去工作,这也让这个家陷入困境。
经调查评估,长泰检察院认定黄某的情况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条件,于是联合县慈善总会,向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