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洁的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孚美村卫生所
供应有保障 看病更便宜
根据方案,漳州市每个行政村原则上选择一个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但服务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可以增选1所。
从今年8月份起,在村卫生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漳州各县 (市、区)选择不少于50%的行政村卫生所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至2013年第一季度,漳州全市所有行政村卫生所基本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建立并完善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使用基本药物,可降低村民看病买药成本。
零差率销售 政府给补助
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经费要怎么补偿?方案明确,经费补偿主要通过购买服务和政府补助等方式加以解决:村卫生所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支付。村卫生所一般诊疗费4元/次,其中个人负担1元,其余部分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村卫生所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偿。方案要求漳州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所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安排给村卫生所,同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为保证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顺利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应建立药品零差率改革政府专项补助,对规划设置、核定审批并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的行政村卫生所,按每个农业户籍人口6-1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