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2日讯 (通讯员 陈永强 陈燕贵 记者 张韩丰)想把自己山场里的巨尾桉树全部砍掉,却嫌办采伐许可证麻烦,竟铤而走险无证砍伐。20日,漳浦县检察院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对杨某提起公诉。
2007年3月份,杨某开始在自己承包的山场造林,栽种大量的巨尾桉树。但因遭到台风侵蚀,2011年,巨尾桉树被折断很多。杨某就想,把巨尾桉树砍了,再种经济价值较高的树木。杨某明知要办理林木采伐证,但是他觉得办证麻烦,还要花钱。
于是,杨某没办证,就雇佣多人采伐剩余的巨尾桉树。经鉴定,杨某采伐的巨尾桉总株数为576株,原木数量为39.262立方米,立木蓄积为46.19立方米。
漳浦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相分离,不能因为对林木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而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领取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或者虽领取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否则,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