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林盛发 文/图)布告,一般采用书面或印刷的形式发布,用石碑发布布告,少见。
在龙文区步文镇长福村黄氏宗祠入口处的大榕树下,就躺着这样一块石碑布告,且还是80年前,当时的国民政府颁布的,极为罕见。
这是一块关于什么内容的布告呢?昨日,导报记者有幸一睹石碑布告真容。
布告内容 要禁挖路基
昨日,导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块石碑布告长95厘米,宽50厘米,厚度近20厘米,布告名称为“龙溪县政府布告第十六号”。
布告全文为:为布告事案据东乡长福社家长黄金铨、黄心妇、黄种、黄眼、黄□言、黄良化、黄阿水;下店尾社家长黄春木、黄阿忠;坂上社家长黄天恩、黄漳钦、黄水(或木)受等呈请出示严禁佃人在港桥一带刺泥 (挖泥)卖与 商作瓦,以固溪岸路基而杜后患一案,曾经本府批交建设局查勘,复核去后,兹据该局长呈复遂即派员往勘查,得该社田地附近港桥里路,如果任各佃人刺泥,实属贻害无穷,应该核准示禁等情,到府自应照办,以免后患。除本府会行布告说该社民众一体遵照,互相禁止,毋得贪图日前原利,致贻将来祸患。倘□故□。一经查出或告发,定即从严,究办不贷,切切此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