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胡倩 通讯员 通讯员 黄成贵 黄国华)到KTV唱歌不尽兴,两男子又将醉酒的坐台女带出,强奸后全身赤裸抛弃荒山。近日,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有期徒刑十年。
出生于1988年的高某,南靖人,家中已有妻小,可因家境富裕,他游手好闲,常出入高档KTV、酒吧等娱乐场所。
今年2月19日晚,高某与好友杨某到芗城区某KTV唱歌。见陪酒小姐小红颇有姿色,高某意图强奸。他和杨某将醉酒的小红带出,至南靖县靖城镇旧大桥附近的河堤上,在车内进行强奸。完事后他们又将小红载至靖城四中旧址后山约1公里的山林中,将全身赤裸的小红赶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