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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12年的停车场被开发商卖掉?房管局:不属于公摊

www.taihainet.com 来源: 台海网 陈捷 用手持设备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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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海网6月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郑瑞卿 张韩丰)所住大厦一楼停车场使用10多年后,突然要被关闭,漳州市区水仙大街鸿发大厦的业主们这几天炸开了锅,一是不知今后车停哪里,二是经询问才知道这个他们一直以为属于业主公摊部分的停车场早就被开发商卖掉了。

  对此,开发商和漳州市房管局都明确表示,这个建筑面积100多平方米的停车场不属于公摊部分。

投诉:停车场被卖掉

  郑女士是鸿发大厦的业主。平时,她都将家里的摩托车和电动车停在一楼100多平方米的停车场内。“电动车每月交费40元,摩托车30元,自行车10元就可以。”

  5月31日,郑女士下班回来,发现停车场管理人员不在,大门边的墙壁上贴了一张通知,意思大约是“由于人工成本过高,停车场无以为继,仅能就此关闭,5月31日就停止营业”。

  6月4日,停车场大门被关闭。“都已经用了12年了,怎么突然就关闭呢?”业主蔡先生说,从2001年入住起,业主们就开始使用这个停车场,大家都认为这个停车场是公摊部分,由开发商承包给看车管理人员林先生。

  林先生说,停车场早就出售给他了。但他不愿意出示有关证书。

回应:不属于公摊

  “公摊部分都是属于业主的,怎么能出售呢?”业主王女士说。许多业主都持有同样观点。业主们拿出土地证,称附录的一张图纸也显示,停车场所处的位置属于公摊部分。

  但是对于业主的说法,漳州市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那个停车场的位置早在交房时就已经出售给林先生,绝对不是公摊部分。

  那么停车场的位置到底属不属于公摊部分?漳州市房管局测绘队在查看了相关资料后表示,停车场的位置的确不属于公摊部分,“业主所说的土地证上的图纸显示鸿发大厦的这块用地由业主们分摊,是业主们误解了”。

  对于开发商和房管局的说法,业主们仍表示难以接受。蔡先生说,业主们已经达成一致,将咨询律师,视情况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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