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苏演卿 通讯员 肖和勇 邹燕芬)近日,漳州市芗城区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消防器材设置、配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被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以6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月4日,设在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全市火灾隐患投诉举报中心 (举报热线96119)接到举报称,漳州市区延安北路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随后,当地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到场核查时发现,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确实存在部分消防器材老化、破损等问题,进一步检查发现该单位应急照明、灭火器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且配置不足,不能保证正常照明、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需要。
据了解,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营业面积161平方米、地上7层,属多层民用建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3个科室,24名医务人员。芗城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张建平说,延安北路是市区繁华地段,大量市民到该单位看病就诊,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安全“不达标”,埋下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十分严重。
芗城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单位处以6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