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9日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 “漳州师院要求全校80%的学生每人每学年,要达到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间,如果没有,就不许申请奖学金”。最近,这条微博引来不少网友关注,有声音称学校的这种做法是“变相强制”。
对此,漳州师院方面昨日解释,3月5日是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这是努力倡导青年志愿活动的做法,学校并没有“强制”和“变相强制”,而是“从事志愿服务的学生评优时,优先考虑”,这项活动是面向全校学生的,学生参加与否是自愿的,也不存在80%一说。一条微博:与参评挂钩?质疑院方强制志愿服务
2月21日,漳州师院一位谢姓学生发表了一条微博,称全校80%的大学生每学年需要达到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没达到不许申请奖学金”。这名学生认为,没有那么多的服务内容可做,也不应该跟奖学金、评优等挂钩。
昨日,记者随机在漳州师范学院校内采访了部分学生。一位大二的学生小陈说,有参加志愿活动就有加分,如果没有参加就没有加分;而另外一名非师范专业的中文系学生称,他们学校非师范专业的学生没有强制要求,而师范专业则有强制性要求,她还表示自己不愿意花不必要的时间去做这些“感觉很假的事情”。另外一位外语系大一的学生说,系里有统一安排,让同学们要去捡垃圾、打扫老师办公室等,如果没有完成的话,奖学金就不能参评,他表示自己不愿意花时间去做这些“服务”。
不过,一位大三学生说,这个政策是去年下半学期才开始实行的,才刚实行了一个多学期,上学期他们班级已经组织了同学到校外打扫卫生、到敬老院帮忙,但她透露,自己曾联系了多处敬老院、老年大学,都被拒绝了,“找不到什么比较好的志愿服务项目,无法通过辅导员的审批,就比较麻烦了”。她说,班级里有不少同学正在准备考研,却还要花费这些时间和精力去应付这些事情,不做的话就无法加分,评不上优秀,她质疑学校有点“变相强制”学生去参加志愿服务。
一次转变:院方称,并非强制,而是“优先评优”
针对学生的说法,漳州师范学院学生处一位黄姓负责人表示,学校确实是从去年下半学期开始实行这一政策,目的是为了把学生们的思想观念转变过来,更好地服务社会、融入社会,学校倡导志愿服务的新观念,然而并未存在“强制”一说,而是“评优时,优先考虑”有参加过志愿服务的学生。
那么这样的做法是否为“变相强制”?该负责人称,这并不是变相强制,学生做不做志愿活动都行,不会有任何改变。不过,当代学生应该树立一种服务的意识。他表示这项活动是面向全校学生的,学生参加与否是自愿的,并不存在80%一说。
该负责人还说,一个学年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间,是学校综合各方面推测出来的,不会占用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时间,是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劳逸结合”的方式,也是一种“劳动课”,这些服务时间都是累计添加,不会随着学年过去就注销,所以学生有非常充裕的时间来完成这些志愿工作。
黄先生拿出学校关于志愿服务的规定,上面写着志愿活动前要先报上服务的内容审批,随后要所服务单位或带队老师的公章确认,最后到学校进行登记,一个学年20个小时属于“准星级”,往上增加28个小时为“一星级志愿者”,累积达2000小时的志愿者为“五星志愿者”。
当记者问及是否已经有学生因为志愿服务时间不够而未能评上奖学金或优秀学生时,黄先生称,由于此政策是去年第二学期才开始实行,至今未满一年,所以还未出现此种情况,也暂时没有出台一些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学生可以采取志愿服务与学校的“执行周”进行结合,“执行周”是学校固有的一个学生轮流参与学校日常工作的项目,让学生们帮忙排放车辆、打扫卫生、维护餐厅用餐秩序、校园内交通秩序等,“如果二者结合,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间就不成问题了”。
两方合作:做法可理解,着手提供服务平台
对于“志愿服务”一事,漳州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陈主任说,漳州师院的出发点是好的,学校想倡导这样的文明之风,让同学们都来参与社会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是很有必要的。院方这样的做法可以理解。
此外,她觉得,学生如果觉得在做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一些难题,或者有不同看法,可以跟学校提出,双方进行坦诚沟通,共同做好志愿服务工作。
目前,该中心已经着手在与漳州师范学院的共青团进行一些合作项目的洽谈,让学生“进社区、进福利院”进行志愿服务,这样既统一了时间、地点,利用志愿服务中心这个平台的资源,也节省了学生的成本等,能有效地达到目的和效果。(本网记者 胡婧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