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6日讯 (通讯员 于敏 蔡合明 海峡导报记者 韩丰)近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批准,蔡某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逮捕。
蔡某和苏某是好友,2011年9月的一天,两人外出,因为太晚,苏某就让蔡某在其家里留宿。第二天早上,苏某去上班,留下蔡某独自在家。
看到苏家较为殷实,蔡某萌发了盗窃念头,之后进入苏某婆婆的卧室翻找了一遍,在一皮箱内找到一个红色塑料袋,盗走袋内现金4600元。
过了几天,蔡某见苏某没有发觉,便再次利用到苏某家借宿之机,趁苏某上卫生间,进入卧室盗窃一铁盒内的一条白金项链、一个玉佛吊坠、一条黄金手链及一枚黄金戒指。之后,蔡某将盗窃来的首饰卖给一家金铺,得赃款6500元。
后来,苏某的婆婆发现皮箱内的4600元现金不见了,苏某也发现铁盒中的首饰不见了,马上想到可能是蔡某所为,就打电话质问蔡某,蔡某都不敢回答,说话含糊不清,苏某当即报警。
被警方传讯后,蔡某才交代了盗窃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