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被绑双脚被缠 被逼入水库身亡
去年3月28日晚7时许,王永平到漳州宾馆赴婚宴,一直跟踪王永平的杜文攀等人也来到漳州市区。当晚9时许,王永平和司机先离开,杜文攀、陈春安等人分乘两车尾随在后。
当王永平的车在九湖镇下庵社十字路口等红灯时,陈志坚开车故意碰撞王永平车辆尾部,王永平下车查看,便被对方持刀抓走,并挟持到厦门集美。
到厦门后,陈春安欲将消息告诉钟华云,却因钟华云手机关机而联系不上。为防止王永平脱逃,杜文攀用绳子将王永平的双手反绑在背后。由于王永平没有答应立即还款,几人又将王永平载至集美灌口镇坂头水库,以暴力手段逼王永平到水库中浸水、喝水,以此来胁迫王永平还债。
王永平共被迫两次下水,第二次下水前,杜文攀用另一条绳子缠住王永平的双腿,见王永平不肯下水,陈春安手持石块威胁,王永平被迫再次入水库。
陈志坚供述,王永平第二次入水后,就往水库中央游过去,其间听到他喊了两声救命,就再没有声响,一伙人在岸上等了十分钟,不见王永平游回来,陈志坚用车子大灯往水库照,也没有看到王永平,他们就离去。
去年4月7日,王永平的尸体在水库中被发现。法医鉴定,王永平的尸体高度腐败,死因已无法确认,但他颞骨岩部出血,以及肺组织中检出多量硅藻,均属溺死特征,因此不能排除溺死的可能。案发后,钟华云、陈春安、杜文攀8人相继归案。
8涉案人分别被判故意杀人和非法拘禁
今年12月5日,漳州中院一审宣判,陈春安、杜文攀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志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蔡志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钟华云、黄世全、李志剑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3年6个月、3年;杨国春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此外,8人应共同赔偿王家经济损失451790元。
据悉,涉案的8名成员已有4人上诉,死者家属也委托律师向检察机关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