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苏演卿 通讯员 芗瑾)截至9月26日,芗城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共发出“芗城清网行动”主题广播69条,被网友转播数百次,在网上造就了浓烈的追逃氛围。
9月26日,一名盗窃其老板保险柜内现金15000多元的在逃人员,通过公安微博的劝说、敦促,主动到分局刑侦大队投案。而投案者也成为漳州首例通过微博投案的在逃人员。昨日芗城警方向媒体公布了这一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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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在2007年因老板欠工资不给,他就偷了老板保险柜1万多块钱,后来成了逃犯,像他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
9月21日,一名叫“小叶”的网友在腾讯微博给分局留了上述内容。
分局微博迅速做出回应:指出根据漳州市公安局《关于对几类性质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直接办理取保候审的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精神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尚未达到巨大的,能主动投案自首的网上在逃人员,先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待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起诉。并以通俗的语言向“小叶”解释了该政策的适用范围,只要盗窃的金额尚未达到巨大,投案后能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就可不送看守所羁押,先行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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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取保后就没事了?以后还会不会被关进监狱?”
但“小叶”又提出以后会不会被关进监狱的顾虑,分局微博从法律角度,向 “小叶”解释了可处缓刑的几种情况:“如当事人积极向受害人退赃,是可以判处缓刑的。在缓刑期间,遵守相关规定无其它违法犯罪行为,是不会被收监的。”由浅入深的解释打消了“小叶”的顾虑。
这时,分局微博趁热打铁,向“小叶”介绍了当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清网行动”,希望 “小叶”的朋友能够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争取司法机关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