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不存在卖淫情况
怀疑警方钓鱼执法
“都是我最亲密的家人,我怎么可能让她们去卖淫?”在采访中,佘女士一直否认自己的足浴中心存在卖淫情况。
佘女士还提出质疑。首先,他们的足浴中心距离东铺头派出所不足10米,为何与足浴中心相隔至少15公里的浦南派出所会到这边来执法,他们是否有权限这么做?
其次,浦南派出所抓人的动机是什么?是不是纯粹为了罚款?按照“关店、罚款”的说法,是不是有竞争对手在搞鬼?
再次,为什么那个男顾客缴纳了罚款后就轻易离开了,这是不是钓鱼执法?此外,芗城医院开具弟媳的200元“性检”费用收据也让他们感到莫名其妙。
派出所:
该足浴中心
涉嫌两项治安违法
昨日,对于佘女士等人提出的质疑,浦南派出所的陈所长做出了一一回应。
陈所长说,文昌门足浴中心存在卖淫情况,是有市民向派出所民警举报的。根据公安部门开展黄赌毒专项整治的精神,该所到文昌门足浴中心执法并不算是跨界执法。陈所长表示,当时确实没有将两人的色情行为抓到现行,但民警进入足浴中心时现场正在做推油,我们询问到该名男子所点的服务价位为130元。根据举报信息,130~150元这两种价位都是有提供色情服务的。因此,在当事男女双方已经协商好的前提下,虽未进入到实质性的色情环节,但同样被认定为从事色情服务,一样要处理,只不过情节会稍微轻一些。此外,男顾客还承认自己5月份也到过这家店,并接受过色情服务。
陈所长说,被抓的男顾客和女服务员,在当晚已经供认有进行色情服务,并做了相关笔录,现已经被行政处罚,其中男顾客被罚款500元,女服务员将被行政拘留5天。两人还同时被带去芗城区医院进行性病检查,医院开出的单据是每人200元,“如果被检查出有性病,要进行收容治疗”。至于当事人质疑的钓鱼执法或是派出所为了罚款而故意抓人,陈所长给予否定。
陈所长介绍,目前文昌门足浴中心涉嫌两项治安违法,一项是涉嫌容留卖淫活动,另外一项则是涉嫌对容留卖淫行为放任不管。针对这两项治安违法行为,根据《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处罚规定,对淫秽色情表演、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