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不文明、执法有过错,将会被严格追究责任。昨日,漳州市全市文明执法工作会议召开,根据会议要求,接下来,各个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都要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书。
漳州市副市长刘文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执法档案、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文明执法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的经费不得与罚没收入挂钩。
同时,对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行为进行规范,要求执法人员做到言谈举止得当、用心细心耐心和体现人性化,并注重防患于未然,不与当事人发生冲突。接下来,各个执法单位都要与上一级单位签订《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承诺书》,执法人员要与执法单位签订《公正文明执法承诺书》,保证做到遵守执法规范、公正履行职责。如有违反承诺的行为,将严格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给予相关人员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根据要求,6月底前,漳州市各级执法部门将对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县两级监察局、法制办、文明办等部门还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的文明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不公正、不文明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