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举措之一,福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近日正式启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行动。
据了解,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分3种情形进行补贴:
一是提前报废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根据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时间,给予每辆车1万元至4.5万元补贴。
二是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在享受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基础上,再根据新购车辆类型,给予每辆车2.5万元至6.5万元补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并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的,在享受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新购车辆类型,给予每辆车3.5万元至9.5万元补贴。
三是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车给予3.5万元补贴。
申请人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及新购置营运货车的相关手续,并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地址所在行政区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记者 赵铮艳 通讯员 李芸 陈晶晶)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