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一家公众聚集场所的老旧电梯使用单位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因未对老旧电梯进行安全评估,该单位将面临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电梯使用年限达到十五年及以上的即为“老旧电梯”,对老旧电梯进行“体检”,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2024年8月,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未开展安全评估老旧电梯线索,对该平台负责管理的一家快捷酒店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酒店日常使用的1部乘客电梯投入使用已达15年但未开展安全评估。执法人员依法向该酒店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酒店限期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消除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酒店在规定时间内未对隐患进行整改。
《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电梯使用年限达到十五年,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项目,或者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
目前,执法人员已再次责令酒店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相关规定,该酒店将面临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使用场所为住宅小区和公众聚集场所的老旧电梯为重点安全评估对象,同时兼顾其他场所的老旧电梯,稳步推进评估工作,确保在2026年年底前实现辖区老旧电梯评估大提升。
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满十五年的电梯要进行安全评估,没有进行安全评估的要限期责令改正,不改正的,将面临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评估的结论也可以作为电梯修理改造和经费申请的依据。该大修改造的要及时地大修改造,该更新的要及时地更换新梯。(记者 朱榕 通讯员 张莉)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