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该中心自今年8月初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房购房首付款业务,已累计提取金额超1000万元,惠及近百名缴存职工。
“现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真是越来越方便了,我这次购买二手房时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36万元余额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大大减轻了经济负担!”近日,市民伍女士来到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城区管理部,在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房购房首付款业务后,对这项新政策赞不绝口。
针对缴存职工在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需求,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梳理二手房购房交易流程中的跨部门领域堵点、难点,积极协调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用数据打通业务边界,探索通过“买方申请提取—中心冻结买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产权过户完成—中心划转首付款资金”的方式,实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房购房首付款的“随取随付”业务流程再造。
不同于以往职工在二手房交易过户完成后才能以购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现在,职工无需自筹资金垫付购房首付款,因此有效减轻了职工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让职工公积金账户里的资金“活起来、动起来”,有力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来源: 福建日报 记者 卞军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