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连江县海岸建筑后退线划定方案》近日获福州市政府批复。据悉,该方案是福州市首个获批的海岸建筑后退线划定方案。
方案按照《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连江县现状建设用地、已批或已供用地、城镇开发边界、村庄规划边界范围等为主要依据确定已建成区,其余区域作为未建成区,并按照海岸线自然属性、海洋灾害影响、岸线利用功能、海岸开发利用现状、生态保护要求、未来区域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划定海岸建筑后退线。
根据方案,连江县大陆海岸线总长256.34千米,共划定海岸建筑后退区域36处,后退区域涉及的海岸线长度为19.42千米,占全县大陆海岸线总长的7.58%;其中,已建成区退让距离0~200米,未建成区退让距离200~208米。在海岸建筑后退线范围内,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港口项目以及防灾减灾项目建设需要外,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海岸带是海洋与陆地交互地带,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既是发展的“黄金带”,又是生态的脆弱区。“该方案的实施将对提升连江县海岸灾害防御能力、保障海洋生态安全、保护岸线景观以及维护公众亲海空间具有重要意义。”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记者 赖志昌)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