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的《福州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到2026年,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建成具有突破力、影响力、示范力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方案》要求,以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为引领,以构建完善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为总要求,在政策上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多区叠加以及福州都市圈、强省会战略等资源优势,在区位上充分发挥与台湾隔海相望、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发祥地等区域优势,在产业上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闽都文化等特色产业,在功能上建设东南地区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在创新上建设海峡两岸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先行区,形成重点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 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考评“一票否决”制,将其纳入福州市对县(市)区年度绩效考评。重点开展福州知识产权保护特色工作,建设26个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先行所,建设1个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建设2个知识产权保护特色产业示范园区,建设1片闽都文化保护样板街区。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将《福州市专利保护与促进若干规定》列入人大修法项目,进一步畅通专利协同保护渠道,开展“清风”“龙腾”专项执法行动,防范和打击涉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执行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云确认”等执法机制试点,规范建设一流口岸营商法治环境。开展“昆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精准预警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犯罪。 通过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共治能力、增进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资源、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等措施,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 加强榕台知识产权合作先行先试,打造两岸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先行区,建立两岸知识产权服务融通机制,推动榕台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交流等。(东南网记者 林晗) |
近日印发的《福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更新)》明确,全市划定316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69个,重点管控单元130个,一般管控单元17个。 方案提出,到2025年,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降低;福州市区空气质量PM2.5年平均浓度降至18.6μg/m3;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7.2%,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不低于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