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市教育局发布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今年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就近入学、对口升学”原则招生不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报名数超计划数的,继续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办法。
2024年民办小学招生对象是:持有学校所在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持有学校所在区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学校所在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随迁子女;持有学校所在区居住凭证的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外籍适龄儿童及华侨子女。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愿。民办小学不实行跨区招生。
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严格按照统一在网上(平台)报名、统一组织民办学校摇号派位、统一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实施均衡分班“四个统一”要求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随机派位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按所在县(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民办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本校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面向外校招生的,也要按照随机派位有关规定录取。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公、民办学校都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拒收或劝退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对属统筹范畴的适龄儿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区域相关学校学位容量情况,在确保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
五城区小学继续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部分市属、区属公办小学关于“取得房产和落户满三年”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是适龄儿童应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记者 冯雪珠)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