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公安局东街派出所破获了一起“刷流量”合同诈骗案,揭开了这类骗局的套路。
2021年9月,男子林某在福州创办某科技公司,并雇佣徐某等人开展网络推广业务。该公司主营业务就是先与广告平台签订“引流”合同,将广告平台的广告链接接入自己公司制作的低质量小游戏App中,如能获取一定的点击推广量,即可获得广告收益。为了“赚大钱”,林某等人先后通过利用软件更改手机IP等方式,模拟不同的新用户下载自己公司制作的游戏并观看广告,制造出成功引流许多玩家的假象,以骗取广告平台的广告费。
同时,林某与徐某等人还以多种方式购买公民个人信息3万余条,用于广告点击填录,模拟真人注册获得更高的推广数据。去年9月,东街派出所抓获林某等嫌疑人,并于今年4月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点睛:
1.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本案中,林某等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伪造流量数据来骗取广告收益,构成合同诈骗罪;其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则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蔡耀宗)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