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公安局新港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一男子不定时出现在台江小巷子内贩卖淫秽光碟。民警依托“e体+”智慧赋能体系,破获这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某。
5月4日,新港派出所民警在“e体+”综合指挥室通过公共视频巡查发现,台江区古玩城附近小巷子有人员异常聚集。指挥室第一时间调度巡逻力量到达现场查看情况。一男子见到巡逻队员后神色慌张快速收拾物品意图离开。巡逻人员迅速控制该男子。
民警现场搜查,共查获淫秽光碟320张。郭某某交代,他无稳定经济来源,依靠贩卖淫秽物品牟利。
目前,郭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高煜婕)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