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福州交警部门严查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记者了解到,福清一司机因违法提供校车服务且超员载客,被罚10200元。
“最近,我们查获了一辆超员校车,超员比例达44%。”据交警介绍,4月29日6时许,司机陈某华驾驶车牌号为闽A857××的小型汽车,在福清市洪宽大道因超员被现场查获。经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3人,车上的学生均就读于附近一所学校。
最终,福清交警依法对驾驶人陈某华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及超员载客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0200元,驾驶证记6分,并扣留机动车。
另据了解,5月9日上午,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联合交通执法部门,在福州南收费站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重点对客运车辆及7座以上小客车加强巡查力度。
“当天10时许,一白色面包车缓慢驶出高速公路收费站,我们通过车窗发现,车内多名乘客紧紧地挤在一起,空间狭小且拥挤,有超员嫌疑。”交警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拦停检查。
经查,该车辆驾驶员为了多拉客,擅自对机动车内部进行改装,增加了座位数量,原先核载9座的车辆变成了10座,此趟车内共载有10名驾乘人员,超员1人。经过进一步调查,该车还存在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
交警对该车驾驶员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驾驶员及车上乘客详细讲解了超员的危害性,要求车上超出人员转运。最后,福州高速交警对驾驶员驾驶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对车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并责令恢复原样。(记者 肖远强 通讯员 朱贤博 榕交警)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