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福州最新通知,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变!
资料图 林双伟摄
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根据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政策规定,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设置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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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征询统计部门数据,福州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009元。
据此,现将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调整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8009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8009元。新标准自4月17日起执行。
此前,福州中心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公租房申请对象收入规定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3万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3万元,此次调整后,意味着公租房申请门槛有所降低,或将惠及更多群众。
来源:福州晚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