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教育局26日发布通知,根据近年福州市湖滨小学、福州市钱塘小学、福州市温泉小学生源增长趋势,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决定实施“取得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入学”政策。
通知明确,2024年2月26日之后,在湖滨小学、钱塘小学、温泉小学3所学校片内取得房产的家庭(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应同时持有片内户口簿与房产证三年及以上,孩子方可划片入学(2024年2月26日之前取得的不受此限);2024年2月26日之后取得以上片内房产的满足学校其他划片条件但落户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由鼓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因家庭迁移落户、新入户等情况要求转学回以上3所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符合取得房产需落户三年入学政策情况下,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转学办理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18〕310号)转入年级有学位的予以接收,学位已满的由鼓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以上落户三年均指同时持有招生片区内同一地址的户口簿与房产证三年及以上。
至此,福州实行“落户满三年方可入学”政策的小学(校区)增至9所,其他6所包括金山小学、金山小学金闽校区、象峰学校小学部、晋安榕博小学、国货路小学和福州教院三附小。(记者 鄢秀钦)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