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福州交警来到仓山区一家销售、维修电动自行车的门店,对该店员工黄某进行上门通报。原来,黄某在几日前因不按道骑行电动车,被交警现场处罚。
“电动车骑行者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通行甚至逆行。”民警对黄某详细阐述了不按道行驶的危害,并让其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警示片。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签署了《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
除了对黄某进行劝诫和宣教,民警还为门店内所有员工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课,现场讲解日常骑乘电动车的注意事项。(记者 肖远强 通讯员 榕交警)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