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改委官网获悉,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床位费和护理费新收费标准近日已出炉,自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据悉,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床位费根据不同户型分为朝北五人间、朝北双人间、朝南五人间、朝南双人间、套间等五个等级,每人每月收费分别为960元、1200元、1020元、1260元和2520元。另外,电费和伙食费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其中电费基础度数减免为最高10千瓦时/人·月,超出部分据实收取;包间床位费按设置床位收取。
护理费则根据项目分为13个等级,其中收费最高的为“完全不能自理”,每人每月收费3000元;收费最低的为“三级护理”,每人每月收费600元。老人入院后按《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划分与评定表》评估确定护理级别,选择相应服务内容。包间护理费加收空床位的60%。
上述床位费和护理费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每月按照30天核算,可上下浮动10%,不足月按照实际天数收取。(记者 赵铮艳)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