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福州市场监管部门通报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九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刷单误导消费者
去年1月至今年3月,福州索品贸易有限公司在商品页展示虚假的交易量和客户评价,对消费者购物选择进行误导。11月27日,永泰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
案例二:
火锅店售卖蛇肉
9月11日,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检查晋安区蜀香记火锅店,发现销售冻蛇条、熟蛇肉。蛇肉为野生动物舟山眼镜蛇,数量为17条。当事人于9月10日购进眼镜蛇约45公斤,现场发现约22公斤,其余均已烹饪售卖。11月24日,该局作出行政处罚:关闭该火锅店,没收冻蛇条、熟蛇肉,没收违法所得1950元,罚款40950元。
案例三:
叉车未经定期检验
2月23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福建省合一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一台正在作业的叉车已过定期检验日期。5月18日,该局对该公司罚款1.5万元。
案例四:
格式条款不公平
7月5日,罗源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凤山镇健力美健身俱乐部与会员签的合约书,含有“任何情况下,所有预交费及入会后会籍费均将不予退还”等不公平格式条款。11月28日,该局对该俱乐部罚款1万元。
案例五:
燃气灶标识不合法
7月14日,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厨逸酒店用品经营部售卖的燃气灶具均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明、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未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等。8月4日,该局对该经营部罚款2332.1元。
案例六:
生产侵权日晒盐
4月24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根据青岛盐海制盐有限公司告知函,查获何某某自3月起制售海若牌食品加工用日晒盐,共计1080吨,货值金额63.72万元。经青岛盐海制盐有限公司确认,不是该公司生产。5月6日,该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七:
生产侵权羽绒服
10月30日,永泰县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城峰镇鑫源服装加工厂正在加工带有“THE NORTH FACE”(北面)标识的羽绒服。经查,当事人加工的此类羽绒服128件,货值40多万元,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11月23日,该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来源:福州晚报、福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