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免税进口化妆品因物美价廉受到许多爱美人士的追捧。那么,海南离岛免税商品能自由交易吗?进口商品买卖有什么限制?近日,鼓楼法院审理了一起倒卖海南离岛免税商品的案件。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买卖双方退款退货。
2022年11月,市民小陈通过微信向小方订购一批海南离岛免税商品——某品牌精华露。小方自行发出现货28支,又通过第三人小刘从保税仓寄出120支。
小陈收到第一批货物后,提交某手机APP鉴别,鉴别结论是该批货物为“假货”。小陈要求退款,小方退还了28支现货的款项,并联系小刘要求退120支货物的款项。但是,小刘以“没有质量问题,公司不退款”为由拒绝了。
小陈起诉小方,要求退还120支货物的款项5.88万元,并要求三倍赔偿。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定小陈和小方之间系买卖合同关系。法院认为,根据《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相关规定,已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案涉货物包装上贴有海南免税商品溯源码,并标注有“海南离岛免税进口专用”“关税未付、禁止倒卖”字样,小陈的购买行为并非出于正当、合理的生活需求。小陈、小方的交易行为逃避海关部门对离岛免税商品的监管,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故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鼓楼法院依法判决小陈和小方的买卖合同无效,小方应将货款返还小陈,小陈也应将货物返还小方。
法官提醒,对于免税商品,要警惕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通过倒卖、“套代购”等方式违法牟利。(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倩)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