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从车流中窜出,与小车发生刮碰,事故责任如何认定?近日,福州交警就处理了一起类似的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骑手被认定负全责,并赔偿小车相关损失。
8月8日18时许,张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西二环中路乌山西路口过街时,不走非机动车通道,也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而是闯红灯从车流中穿梭通过。猝不及防之下,一辆正常通行的小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张某某连车带人倒地受伤,小车车身也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
在路口执勤的交警发现事故后,立即上前查看张某某的伤势,并将其扶到路边休息。当交警询问时,张某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而是辩解说:“我本来要去斜对面,看到斜对面是绿灯,就骑行穿插过去了。”实际上,张某某骑行通过路口时,其正前方的交通信号灯显示的是红灯。
经交警认定,这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某闯红灯负事故全责,小车驾驶人无责。受伤的张某某除了需要承担自己的医疗费外,还需额外赔偿小车的相关损失。
交警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鬼探头”事故,很多骑行者乃至行人仗着机动灵活,想着汽车一定会主动避让,就在马路上随意穿插。殊不知,这种行为非常危险。行驶中的车辆存在很多盲区,加之“鬼探头”的非机动车、行人往往是突然出现,机动车驾驶人一般来不及反应,极易酿成事故。
所谓“鬼探头”,通俗来讲,就是机动车驾驶人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时,从路边突然窜出非机动车或行人。这种情形常常令机动车驾驶人猝不及防。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人行经路口时要减速慢行,并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经过大型车辆旁、路口、停车场这些“鬼探头”高发区域时,要提高警惕,提前降低车速;斑马线前要礼让,主动停车等候。行人、非机动车也要注意来往车辆,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交警)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