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招办7日公布今年中考加分照顾考生审核办法,凡有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福州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
据悉,享受中考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包括: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户口在本市的归侨考生或华侨(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部分军人子女、因公牺牲或残疾以及立功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因公牺牲或残疾的人民警察以及公安英模的子女、烈士子女。其中,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加分最高的为烈士子女,可加20分;其余考生可享受3至15分不等的加分照顾。
各类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核手续,具体如下:
见义勇为本人或子女,5月8日至19日到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学校或县(市)区中招办办理。
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5月8日至19日到户籍地乡镇计生办、学校所在县(市)区卫健局办理。
户口在本市的归侨考生、华侨(归侨)子女,5月10日至21日,到县(市)区侨办办理“三侨生”中考加分身份证明。
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4月21日至28日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具中考加分身份证明。
军人子女中考优待申报对象,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登记,并向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报送相关材料;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和退出现役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报需求。
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分照顾信息由相关消防部门收集后转省教育厅,再下发市教育局统一公示。
少数民族考生,5月8日至19日将申报材料上交至学校,回原籍考生将申报材料上交至县(市)区中招办。
人民警察子女,5月8日至19日到市公安局(人事处)或省监狱管理局核实盖章,如家长所在单位不属于市公安局或省监狱管理局管辖,则由所在单位隶属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核实盖章。
烈士军人子女,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报需求;其余烈士子女,5月8日至19日到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处)核实盖章。(记者 林铭)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