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宁化街道组织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资料图片)。记者 石美祥 摄
防疫政策优化调整初期,一些地方感冒药、退烧药、止咳药等“一盒难求”,布洛芬更成为抢手药品。随着抗疫物资的不断供应,原先“吃香”的抗疫物资却遭到“冷遇”,“‘阳康’后,家中多余的药怎么办?”等相关话题也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近日,记者就此走访了福州多家药店以及相关部门。
病急多买药
“阳康”过后成负担
近日,家住闽侯县碧水琴湾小区的居民黄素玲打开满满当当的家庭药箱犯了愁,今年年初,出于对XBB变异株的担心,她在年前囤药的基础上又囤了十几盒治腹泻的蒙脱石散、补液盐、益生菌。眼见着药箱从一个变成两个,从两个到渐渐塞不下……“这么多治拉肚子的药,哪里吃得完?估计最后都是进了垃圾桶。”黄素玲无奈地表示。
“不知如何处理放到过期也用不完的药物”成为不少福州市民“阳康”后的共同困惑。“这类药品有没有药店可以定点接收?”“哪里有地方可以对这些药品进行一些小礼品兑换?”……采访中,不少群众提出了疑问和期待。
为此,记者走访了永惠医药连锁药店、康佰家大药房、宜康医药商店、大参林药店等多家连锁药店,以上药店工作人员均表示,店内感冒退烧类药物非常充足,不管药品有没有过期,都不能对私人药品进行回购。
“建议群众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至少3个月清理一次,并提前做好相关标记。”大参林(西洪路店)工作人员李玉凤告诉记者。
回收搭“便车”
垃圾分类来帮忙
“如果将过期药品倾倒在水源或者土壤中,可能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过期药品还可能被动物或儿童误食,导致不良影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陈庆伟介绍,对家庭过期药品进行回收确有必要。
“早在2008年,福州市就曾在多个定点药店建立过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活动,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化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最多的时候曾有165家定点药店建立过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
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福州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由此与垃圾分类紧密联系,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也逐渐暂停回收工作。
近年来,伴随着垃圾分类在福州的深入开展,各地将过期药品回收与垃圾分类主题有机结合。台江区宁化街道组织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过期药品现场登记回收即可领回相应的礼品和药品;马尾区将用药安全活动与垃圾分类志愿活动结合,相关部门与共建社区、党建工作结对共建村签订《过期药品回收责任书》;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药店合作,通过赠送小礼品等方式,鼓励过期药品回收,扩大回收覆盖面。
对于福州尚未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四分类机制的地区,过期药品又该何去何从?“为了避免这类地区沦为为‘真空地带’,地方政府应在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的同时,建立出台临时回收政策,鼓励医院药房和社会药房发挥专业优势和网格优势。”省志愿者环保协会副会长黄厚新建议。
应对“囤药潮”
源头治理需注重
面对“囤药潮”,除了完善回收机制外,注重源头治理也成为业内共识。“相关部门和药店应在平时多多引导市民树立科学合理的购药用药理念,合理备药、定期检查、妥善处置。”陈庆伟认为。
他特别提醒,药品的有效期是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持质量合格的期限,如贮藏条件不当,药品也有可能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或被污染而不能使用。因此,要保留药品原包装和药品说明书,按药品说明书推荐的储存条件进行存放。一般药品贮存于室温10℃~30℃即可;如指明“阴凉处”或“凉暗处”,是指不超过20℃;“冷处”则是指2℃~10℃。
“此外,药品一旦出现以下现象,例如片剂药品出现霉斑、裂片等,糖衣片出现褪色,口服液或合剂液体变色浑浊或者出现大量沉淀物(有特殊注明的除外)等,也要及时处理。”专家表示。
过期药品应该如何正确处理?陈庆伟建议,尽量破坏药品外观后再投放,例如,口服片剂、胶囊、固体制药剂等,首先将包装盒破坏,然后把药品从内包装扣出,放入纸袋或塑料袋中,投放至有害垃圾桶内,抗癌药、治疗血液科疾病的药物则比较危险,对人体及环境危害都比较大,最好送到定点药店医院,不建议自行处理。(记者 沐方婷)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