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的福州,告别阴雨放晴,风呼啦啦地吹。
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福州将持续晴好天气,沿海地区风力较大。
要小心了!“大风+晴天”,再加上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等,容易引发火灾。
日前,福州市发布2023年1号禁火令,1月21日至2月5日,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各地要加大地面巡护密度,组织公安、执法等部门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类森林消防队伍集结待命,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火情安全有效处置;应急和林业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值班调度,严禁脱岗漏岗,应急和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鼓楼、晋安、马尾、闽侯、连江等县(市)区也先后发布禁火令。
其中,鼓楼区作出具体要求,在森林防火区内严禁以下行为:
1.未经许可携带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各种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2.在祭祀时点烛、燃香、烧纸;
3.在从事农活时烧灰积肥、炼山、坎草烧地;
4.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自娱;
5.吸烟、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
6.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对于违反禁火令的处理办法,鼓楼区也有明文规定:
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违法行为人属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面这些森林防火小常识请大家务必牢记
发现森林火灾,请第一时间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报告火情,不要擅自采取行动。
来源:福州晚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