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2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 为进一步引进、培育和壮大总部企业,推动福州市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印发《关于延续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通知》,结合福州市总部经济发展实际,对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作延续提升。 《通知》主要对总部企业的分类、认定条件、扶持政策、复核机制、附则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机构,分为综合型总部和职能型总部。 在政策扶持方面,主要从开办补助、经营贡献奖励、晋级奖励、办公用房补助、用地支持、人才激励等六个方面给予扶持,包括新引进总部企业按照实收资本的3%给予最高1500万元补助;综合型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首次被评定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企业500强,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奖励2000万元;总部企业年收入40万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50万元以上的突出贡献的业务骨干(金融业除外),按其上一年度对地方贡献的50%予以奖励等 《通知》提出,总部企业原则上每2年复核一次。达不到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的,取消享受扶持政策资格。不再具备总部职能,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总部企业资格。(记者 潘倩) |
台海网3月22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 记者从市园林中心获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西湖公园、左海公园、于山风景名胜公园、沙滩公园等室内场所已暂停开放,而在开放空间的入园人数也会限制在最大承载量的75%以下。 同时,西湖上巳节后续活动及沙滩公园赠送茉莉花扦插枝条活动皆暂停进行。原定于3月31日至4月2日开展的“绿色银行”绿植领取活动将延期,本次领取的二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