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为落实省、市有关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要求,根据《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师生员工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2〕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调整如下:
1.小学:2月20日开学,21日上课;
2.幼儿园:2月23日开学,24日上课;
3.其余学段开学时间按原定校历安排。
请各学校按以上时间安排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相关教育教学计划调整。
福州市教育局
2022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