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福建福州福清市江阴镇小麦岛附近海域,检察干警和农业执法人员将一袋袋虾苗倒入一个塑料大桶,虾苗们舞动着苗条的身姿,顺着桶底一根粗大的水管欢快游向大海。
这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5529万尾虾苗,源于去年5月的两起非法捕捞案件。
每年5月至8月中旬为禁渔期。2021年5月12日18时许,魏某在禁渔期驾船在江阴港附近海域使用电拖网捕捞作业,捕获渔获物约5公斤,获利约340元。尝到甜头的他次日晚继续进行非法捕捞,被福州海警局福清工作站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其捕捞的鱼、虾、蟹等渔获物9.42公斤及捕捞工具被查扣。当晚被抓获的还有另一名非法捕鱼的渔民黄某。
经福清市农业农村局认定,这两起案件共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总价值近8万元。
2021年12月,魏某、黄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同时,魏某、黄某分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向持有《水生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购买了5529万尾、总价值近8万元的日本对虾等水产苗种,并由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在江阴镇小麦岛附近海域增殖放流,助力海域生态修复。
活动现场,由福清市海洋渔业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陈颜锋带领的专家组,对魏某、黄某2人购买的虾苗质量规格、数量进行认真检测统计;随后,福清市人大代表、检察干警和农业执法人员现场监督,实施此次增殖放流。
随后,检察干警向参与活动的江阴镇干部和当地渔民开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法治宣传活动。(张铁国)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