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6月19日13时许,台江区学军路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件。
接到报警后,台江分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审查。经广泛调查取证,现查明:当日13时许,陈某洋(男,34岁,福州人)驾驶号牌为闽AU***6的路虎车搭载其朋友陈某珊(女,30岁,福州人)在台江区白马南路延平路口斑马线处等待行人通行时,后方林某(男,38岁,福州人)驾驶号牌为闽AT***6的奔驰轿车对其鸣笛催促。陈某洋摇下车窗对林某坚中指挑衅,林某被激怒后驾车一路追行,途中双方并行时隔窗相互谩骂,期间陈某洋再次竖中指挑衅。双方车辆行驶至学军路台江区文化活动中心附近路段,奔驰车别停路虎车。林某开车门准备下车时,陈某洋驾车两次顶撞林某车门不让其下车,造成其左脚被车门卡住,双方冲突进一步升级。随后,林某驾车多次撞击路虎车。该事件造成了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并一度导致该路段交通拥堵,影响公共交通安全。
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双方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目前,根据双方违法行为情节,警方依法对林某作出治安拘留十日处罚,对陈某洋作出治安拘留五日处罚。
警方提醒:文明行车,安全驾驶,相互礼让,不做“路怒族”,莫让怒气冲昏了头脑,置自己和他人于危险之中。(来源:福州台江公安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