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创新光伏扶贫模式,为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拓展长期增收路径,助力脱贫攻坚
光伏扶贫点亮生活
台海网12月22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这几天,在位于罗源县的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4栋厂房顶上的蓝色多晶硅组件闪闪发亮,持续将阳光转化成电能;与此同时,远在10公里外的北山村里,无劳动能力贫困户于再望着头顶的阳光,心情也因为那些多晶硅闪亮起来。
两者之间的关联,源自罗源县创新光伏扶贫模式,专门为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打造的稳定增收新渠道。
罗源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44户2675人,其中无劳动能力的有176户314人,这部分人数量虽不多,但稳定脱贫的难度最大。“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几乎都身患残疾,只能靠慰问金、帮扶金、低保金等转移性收入维持生活,难以通过就业、养殖等市场化方式长期稳定脱贫。”罗源县扶贫办主任龚琪说。
为了给这部分群体找到长期增收渠道,2016年,罗源县在福州市率先实施光伏扶贫。不过,传统光伏扶贫模式是利用贫困户或贫困村的屋顶、场地设置光伏电站,因资源分散,不仅建设成本高,而且管理维护难度大,发电效果难以保证,并不适合对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的精准帮扶。此外,这种方式的发电收益归村集体,需要等待二次分配。
创新!
“2017年,由县扶贫办牵头,整合资源,协调各单位配合,选择优质场地建设集中的光伏发电站,变分散的‘撒胡椒面’为规模化、集约化方式,并且以专业化管理保障发电收入稳定,让无劳动能力贫困户长期受益。”龚琪介绍。
建设于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4栋厂房的光伏电站,总面积1600平方米,装机容量125千瓦。总投资99万元,资金由扶贫资金统筹安排,包括扶贫专项补贴、福州市政府光伏试点补助款等。该电站与99户贫困户签订代建代管协议,由县城建公司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建设管理。发电后,供电公司每个月将电费收入汇给城建公司,再由城建公司按照比例直接打到贫困户个人账户。
据介绍,这个光伏发电站每年发电量在13万千瓦时左右,按照每千瓦时电0.39元,再加上国家补助每千瓦时0.42元,每年可产生10万多元的发电效益。在今后20年内,99户贫困户每户每年可增加近2000元收入。
于再一家就是99户贫困户之一,前段时间,他已经收到了今年的第一笔发电分红446元。“我和父亲都是残疾人,家里没有劳动力。有了这笔钱,我们一家的生活就更宽裕一点。”于再欣慰地说。
如何保障光伏发电站稳定运营?
罗源县采取购买服务形式,由专业光伏发电运维机构负责项目运营、维护等工作,将发电收益中的5%作为电站维修基金,5年内非人为损坏的免费维护,5年后仅收取材料成本费。同时每年还投入4万多元保险费,以减轻因台风等不可抗因素而造成的损失,让贫困户无后顾之忧。
此外,县里还建立光伏电站监控云平台,通过电脑、手机可实时监测电站运行、发电收益等情况,出现问题可以马上发现、及时解决,确保光伏电站高效运转,发挥最大效益。
目前,罗源县已按照这一模式建设了两座集中式光伏发电站,从中受益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达到142户,每户每年可稳定获得发电分红2000元左右。下一步,罗源县将加大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力度,让这一模式实现对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全覆盖。
(福建日报记者 卞军凯 通讯员 刘其燚 肖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