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事件频频发生
所有人敲响警钟
此前,6月22日,国务院发布2020年第3号预警,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务必引以为戒,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要求,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6月22日,福建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紧急通知》内容摘要↓↓↓
各地各部门各校要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针对本辖区内江河湖泊和各类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池塘、水库、河道、沟渠、矿坑等,实行拉网式、滚动式排查,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摸清学生活动集中区域的水情,特别是河网密集地区,要及时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及时发现险情,坚决消除隐患。
要加强日常巡查值守,特别是在节假日和双休日要增派人员,加强管控,密切关注,发现未成年人有私自靠近水边或戏水、游泳等不安全行为要立即劝阻,对采取措施后仍不听劝告的可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协助。
要定期组织辖区内学校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街道、社区、村居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知识;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发放告知书等方式,教育引导家长增强安全风险意识,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及时掌握学生去向,防止独自下水游泳、戏水。
教育部门要深入开展学生(幼儿)防溺水专题教育,持续深化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行动,通过看一次专题教育片、唱一首游泳安全歌、上一节安全教育课、挂一张安全教育图、写一篇安全日记、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普及防溺水常识和溺水救护方法等知识;严格落实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万一自己“溺水”,这些方法可自救!
为了自身安全,千万不要 “野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