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7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 26日上午,福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2019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效。据介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立商标侵权案件146起,罚没232.58万元。2020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市双打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公布了2019年度福州市打击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例。
查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矿泉水系列案件
2019年7月,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根据某知名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举报,共查获涉嫌侵权的矿泉水125箱,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矿泉水。同时,执法人员连同当事人对涉案矿泉水进行随机抽样。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结论为:本次委托检验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偏硅酸、溶解性总固体。11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等规定,分别作出警告、没收、罚款等处罚决定,共没收假冒矿泉水125箱,没收违法所得10200元,罚款334275元,罚没款合计344475元。
查处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润滑油和合成制动液案
福清市场监管局查处润滑油和制动液案福州市场监管局供图
2019年5月5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依法对福清市美孚壳豹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的润滑油和合成制动液商品显著位置上分别突出使用的标识,涉嫌侵犯壳牌品牌国际股份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2019年5月30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福清市公安局立案审查。8月13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福清市公安局的撤销案件决定,认为经侦查,发现不应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应退回市场监管部门处理。11月25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涉案侵权商品,罚款227176元。
福州市仓山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仓山公安查处假鞋案福州市场监管局供图
2019年1月14日,福州市仓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自2017年3月初开始,注册了“明杰体育虎扑推荐”的网店,并从广东东莞肖某顺处购进假冒全星有限合伙公司注册商标的匡威牌帆布鞋和运动鞋进行销售。期间,李某先后雇佣了某刚、李某平、郭某龙、郭某琴、陈某等人协助其销售。犯罪嫌疑人肖某顺自2016年以来长期在广东东莞设立假鞋生产工厂,其销售的假冒匡威牌帆布鞋和运动鞋涉及全国7省市,涉案金额达1亿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刚、肖某顺已被移送起诉。
福清市公安局破获陈某等17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19年5月7日,福清市公安局根据烟草部门移送线索,捣毁了位于福清市高山镇的2个假烟生产窝点,查获假烟生产机械2台套、假烟成品烟支142.5万支、烟丝22320公斤、生产假烟用盘纸1028盘、水松纸100盘、滤嘴棒300箱。经查,2018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伙同高某杰合谋共同出资在福清市山头处设立假烟生产窝点,通过向外采购烟丝、仿冒标识等辅料及购置烟机等设备,聘请云霄籍技术工人,生产假冒“中华”“利群”等品牌卷烟并销售至全国多地,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等17人已被移送起诉。